合作中心 公开招租
2024.10.10

350vip浦京集团星海商业广场F310自行公开招租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ZX002407858项目名称350vip浦京集团星海商业广场F310
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1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10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F310
面积/数量50.62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1年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招租底价75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月付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商业
履约条件1、物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路西南侧星海名城七期350vip浦京集团星海商业广场三层F310铺位
2、出租面积:50.62㎡
3、招租业态:商业/办公
4、招租底价:人民币75元/平米/月(3,797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物业相关费用,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5、租赁期限:1年
6、租金递增率:无
7、免租期:无
8、租赁保证金金额:月租金2倍
9、竞投保证金金额:7,594元
10、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其他补充说明报名及递交资料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350vip浦京集团星海商业广场一楼运营中心
不支持线上递交相关资料,线上报名无效。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7594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竞价,采取现场逐轮公开竞价的方式,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选人(原承租方有应价权)。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按照要求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招租底价租金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企业意向承租方需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界面为准);自然人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3、本项目不得转租。
4、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一旦中选后不得擅自变更承租用途,招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发现变更承租用途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及相应的承租资格,招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发现变更承租用途的,招租人有权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
5、本项目为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应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面积及装修情况),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竞租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如竞得,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
6、凡承租过350vip浦京集团集团物业的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申请:
(1)承租期间存在擅自转租行为的;
(2)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仍欠租的;
(3)承租期间履约评价分数为D级的。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企业意向承租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参考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
4.法人证明书、法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参与竞租的)。
5.意向承租人拟经营用途说明。
6.提供“招租要求”中第3点至第5点的承诺函。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需提交以下资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
3、意向承租人拟经营用途说明。
4.提供“招租要求”中第3点至第5点的承诺函。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签字摁手印。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深圳市350vip浦京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方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350vip浦京集团星海商业广场一楼运营中心
业务咨询人员1徐生业务咨询电话10755-8657-131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350vip浦京集团星海商业广场一楼运营中心

交易保证金

金额7594
收款信息公司名称:深圳市350vip浦京集团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5000092048350
开 户 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 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2. 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3.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4.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5. 承租方应与出租物业所在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全面履行有关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按时足额向其缴交相关费用。
6. 物业水电不过户,水电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单位缴交。若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除行使合同解除权外,还可行使的权利包括:可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因追讨欠款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费用、开支;出租方在提前四十八小时书面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可立即采取切断水电、封锁出租物业等强制措施,出租方对承租方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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